一、出台背景
根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14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流程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落实自然资源部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不断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主要内容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流程的通知》从三个章节对我市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流程进行了明确。第一章节对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第二章节对闲置土地处置的流程及各级职责进行了明确及规范,第三章节对落实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附件: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流程的通知1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