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按照国务院、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关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部署以及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报批前,应将草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
开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于3月10日—4月8日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关于开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征求意见的说明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相关文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