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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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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答:现我局已不再单独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接收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3. 行政大厅推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发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020/9/7 1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