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4 16:13:12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提醒,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鼓楼区卧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文强、经济管理科科长朱洪昌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招待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朱洪昌任卧龙街道办事处经济管理科科长期间,在时任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文强的授意下,将办事处房屋租金收入82700元不纳入单位财务账簿,不上交区财政,以借支形式用于单位创文工作、信访工作和违规招待费用支出。2018年10月11日,徐文强将上述款项补交区财政。2017年5月、10月,徐文强在无接待公函的情况下,用办事处房屋租金收入分别违规招待项目施工方和考察人员,花费共计2300元。2019年11月14日,徐文强、朱洪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许县县志办主任科员陈传新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时任通许县县志办总编陈传新先后分6次从单位领取电话补助共计9500元。2017年5月至8月,陈传新在长智镇六营村任帮扶责任人期间,多领取下乡帮扶补助2000元。2016年6月、8月,陈传新任邸阁乡杨庄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重复领取补助2500元,多领取补助2000元,共计4500元用于个人花费。2015年2月,陈传新将其在驾校的学习费用4600元在单位报销,用于个人花费,后经县财政局处理,陈传新将该笔费用退回。2019年11月22日,陈传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尉氏县盐业管理局局长吴国民、党支部书记黄国红、副局长孙红涛等3人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黄国红因办公事经常使用其个人私车,经吴国民同意,先后5次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车辆保险费22731.64元在县盐业公司财务报销;2017年6月,孙红涛因办公事经常使用其个人私车,经吴国民同意,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3890元在县盐业局财务报销。2019年11月23日,吴国民、黄国红、孙红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杞县西寨乡潘楼村支部书记汪新利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汪新利在任职杞县西寨乡潘楼村支部书记期间,借组织潘楼村党员10人到兰考学习焦裕禄精神之机,到开封大宋武侠城旅游观光,用公款购买门票,共计花费840元。2019年3月19日,汪新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违纪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无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了严肃惩处。各级党员干部都应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压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注重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严要求、打招呼、常提醒,明确纪律底线红线,把监督提醒持续有力地抓下去、抓到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做制度遵守和执行的表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监督第一职责,以精准有力的监督切实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到位。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协同联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突出严查处、强震慑。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在从严精准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不断强化制度创新,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以有效监督体现扎实治理水平,在促进完善发展中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来源:清风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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