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推动新《土地管理法》在我市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持续推出“新《土地管理法》系列解读”,针对新《土地管理法》修正内容进行解读,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确保新法所立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保证新法顺利实施,敬请关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主管都门具体承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根据新形势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对原有的编制原则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下编制原则:①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②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④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⑤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⑥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政策法规科
1.官方网站:http://zrzyhghj.kaifeng.gov.cn/
2.投稿邮箱:kfgtjck@163.com
3.联系电话:0371-23991075
4.免责声明:本平台文章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平台将立即删除。
友情链接: |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7层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371-23888029 23888023 豫ICP备20023125号-1 网站标识码:4102000011 豫公网安备 410204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