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4.申请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变更内容说明及论证情况;变更位置和范围的,提供相关图纸;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附图及附件。
受理地点及窗口位置等:
受理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集英街103号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二楼用地
交通指引:28路、31路、52路、55路公交车集英花园西门站向南100米路西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主办处室:用地科
实施主体:河南省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投诉:0371-23888029
联系电话:0371-23888027
窗口描述:河南省开封市集英街103号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二楼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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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7层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371-23888029 23888023 豫ICP备20023125号-1 网站标识码:4102000011 豫公网安备 410204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