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精神,扎实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8日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龙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赵丽萍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2月,监督检查中发现,赵丽萍使用的办公用房面积明显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标准。2018年3月,赵丽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王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股长郭大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微信红包”等问题。郭大力在帮助辖区个体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手续时,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两次收受对方微信转账现金,用于个人消费。此外,郭大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郭大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祥符区刘店乡尚店村党支部书记林利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2月和2016年2月,林利军以务工补助名义先后两次给十余名村干部发补助6万元。同时,林利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林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追缴。
兰考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张凤杰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3月23日,张凤杰工作日午间饮酒,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4月,张凤杰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表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市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越红线、不踩雷区。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一刻不停歇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不断提高政策把握水平,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要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盯紧盯住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
“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节日期间收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处置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市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采取新招数,拓宽监督渠道,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市纪委将在近期适时组织若干检查组,随机查访、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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