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听证会由李俊铭副局长主持,市局法规科和利用科、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示范区管委会、杏花营镇、开发区分局参加。
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13-GY-49号宗地位于十大街与陇海四路交叉口西南侧,面积约200亩,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已超过开、竣工约定时间,形成闲置土地。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书》和《闲置土地处置听证告知书》,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对此认定不服,提出听证申请。听证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认定的事实、依据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说明和陈述,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针对2013-GY-49号宗地的闲置问题进行了申辩。通过双方的陈述和申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认定对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作出的闲置土地认定书》和《闲置土地处置听证告知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将依法依规处置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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