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规程
来源:本站  时间:2023/6/13 11:06:37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络信息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市长专线电话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工作宗旨
以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契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及网络信息处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一凡
副组长:冯海彬
成  员:郎喜龙   张  冰   陈红艳
(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负责受理市长专线、市网管中心、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交办件;
(三)负责浏览人民网、大河网、开封网等网络舆情,发现有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及时下载并转交相关科室,同时提示办结回复时限。
(四)负责各项交办件催办、督办、跟帖回复、复件邮寄、文件归档等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其他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受理:工作人员要详细、准确填写申请人和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或住址、简明扼要登记申请内容及诉求事项。
(二)呈递或批分:信息中心接到各项交办件后,属重大、紧急情况的应首先呈送局有关领导,并根据局领导批示转有关科室。属一般问题的根据各科室的职能分工,确定主、协办科室,填写《信息处理交办单及信息处理登记表》,及时批分有关科室办理,并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承办人员要尊重来电人的意愿,为群众保密。
(三)承办
1、各承办科室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对领导和办公室批分的交办件不得推诿、扯皮、拖延或上交,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完成工作。
2、承办科室应主动协调协办科室,争取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事必办、难事力争办好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解决。
3、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原则,承办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交办件的内容经局法制科把关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承办科室如在办理交办件过程中遇到困难并无权解决,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对群众要求信息公开或反映的问题,暂时答复或解决有困难的,主办科室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超越政策或不合理的,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求得群众的理解。
5、承办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及时进行信息交办件延期申请,延期申请须填写《信息交办件延期申请表》(附件)陈述延期理由,明确需要延期的具体时间,延期1-2个工作日由本科、(室、队)负责人签字;2-5个工作日由主管领导签批,申请表必须在要求办结时限前交信息中心,否则,视为超期件。各承办单位收到信息交办件后,要在“信息处理交办单回执”(附件4)上签经办人姓名及收到时间,随同延期申请表一并归档备查。
(四)反馈
交办件办理完毕,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上报、邮寄(同时告知申请人)、送达或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回复。对于被市长专线办公室、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回退的不合格交办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进行批示后,转相关科室重新办理待上级部门认可后,将相关材料一并由信息中心存档。
(五)归档
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交办单》、《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结果登记表》、《市长专线电话交办单》、《市长专线电话办理结果登记表》、《市网管中心交办单》、《市网管中心办理结果登记表》、《数字化城管信息交办单》、《数字化城管信息办理登记表》及交办件处理过程中有关文字等材料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四、责任追究
对不负责、应付塞责、相互推诿、拖沓,经多次催办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开封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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