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古城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延续古城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宋都古城旅游、文化、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3月21日,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西办公区组织召开了《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修订审核研讨会。会议由局长陈泗主持,副局长李俊铭、副县级干部梁玉林、总规划师高颖,市规划院院长张超瑞,局机关相关科室以及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规科、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一致认为要遵循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等原则,充分加强对宋都古城在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并从规划和法制的角度出发,逐字逐句的梳理了《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为下一步报请市人大、省人大立法审议奠定了基础。
《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修订将助推我市古城保护进入法治轨道,实现古城保护体制有序,保护对象清晰,保护措施规范。同时,对于弘扬开封城市精神、打造文化战略高地、加快城市生态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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