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并认真实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作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自然资源部将对指引落实工作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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