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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1591

 

 

 

 

 

 

 

汴自然资发〔201932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73日至26日,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反馈了意见。通过巡察发现了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巡察22家市直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汴巡〔2019〕36号),我局存在三大共性问题和4项清单问题。为及时改进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局研究制定了《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现将方案下发,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2019年8月23日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印制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大气污染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方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7月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反馈了意见。通过巡察发现了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巡察22家市直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汴巡〔2019〕36号),我局存在三大共性问题和4项清单问题。为及时改进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局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和本次巡察工作要求为指引,突出反馈意见的全面、及时整改,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性、整体性相结合,把解决大气污染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为改善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全责,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

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结果导向,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加快办结;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抓紧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积极研究对策,坚持标本兼治。剖析大气污染反馈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因素,在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解难题。

三、整改目标

对于本次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要确保及时有效的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核查到位、整改完成到位,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组织领导上,要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各级党组、支部的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在我局负责的扬尘治理工作,各级要积极研究对策,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和工作台账,切实扛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大旗,为我市的扬尘治理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人民群众满意。

四、整改措施

针对市委大气污染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其中有3大共性问题和4项清单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政治意识淡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学习,以对历史负责、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局控尘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把思想学深学透,进脑入心,不但要体现在文字上,还要体现在行动中和效果上。

2.调整我局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扬尘污染治理防控办公室成员,明确各级职责,做到党政同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压实各级责任。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控尘办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8月23日之前整改到位。

(二)针对“工作不严不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本级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积极行动,制定、修订方案,主动作为。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各科室

整改时限:8月25日前

整改措施:

1.重新修订我局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根据我市的《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汴环攻坚领〔2019〕3号)明确的职责要求,对我局负责的土地储备,集体土地征收、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耕地开发以及利用土地洗砂、采砂活动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本部门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实效。

2.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立足资源规划部门本级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加强环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在规划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我市的发展规划,合理制定、修订我局负责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对土地储备、集体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阶段的扬尘治理坚强科学有效的管控和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回头看”反馈问题,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虽然上述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不涉及我局,但是也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三)针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改措施

坚决克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但要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还要抓好具体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工作,抓出实效,取得成绩。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各科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清理、修订我局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文件、通知,严格发文管理规定,提高文件质量,严禁照搬照抄省、市各级文件,要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下发文件。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对我局负责的土地储备,集体土地征收、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耕地开发以及利用土地洗砂、采砂活动等扬尘污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和督导机制,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巡查和督导中要深入项目工地现场,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实效。

五、组织保障

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合力,有序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及时有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政一把手和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并且要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大力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市局控尘办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督办、检查,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时间节点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明确各级职责,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加大监督力度,对整改不力,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附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大气污染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根据《市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巡察22家市直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清单,我局存在4项问题,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整改目标:通过开展各项教育、学习培训、制度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使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建设决策部署,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浅表化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局属各支部、各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使绿色发展理念成为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识,切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2019年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2019年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党组对大气污染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局控尘办、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

整改措施:

1.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把思想学深学透,进脑入心,不但要体现在文字上,还要体现在行动中和效果上。

2.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我局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扬尘污染治理防控办公室成员,明确各级职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压实各级责任。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控尘办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

3.重新修订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局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8月23日之前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局控尘办、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三)局党组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自己摆进去问题

整改措施:

1.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学习,以对历史负责、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各级党组、支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2.调整工作分工,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控尘办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明确各级职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人事科、局机关党委、局控尘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8月25日前调整分工到位。

(四)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问题

整改措施:

1.坚决克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但要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还要抓好具体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工作,抓出实效,取得成绩。清理、修订我局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文件、通知,严格发文管理规定,提高文件质量,严禁照搬照抄省、市各级文件,要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下发文件。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对我局负责的土地储备,集体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阶段的扬尘污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和督导机制,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巡查和督导中要深入项目工地现场,认真监督检查,对黄土裸露及抑尘网破损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确保实效。对不配合监管和整改的用单位要依法转交市控尘办和综合执法局启动处罚程序。

责任领导:薛兆武、陈泗

责任单位:储备中心、事务所、审批科、利用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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