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络舆情应对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578

   为快速妥当处置网络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防范重大风险排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涉及单位实施舆情应对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核实、研判、应对、整改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

成立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凡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宁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张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应对小组、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审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指定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 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舆情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舆情应对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知各个组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2)接收舆情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收集各小组对相关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舆情涉及单位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小组通知,核实基本信息,实事求是提供舆情所需要各种资料。

(2)针对舆情事件,迅速成立专门应对组织,完善应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化解舆情风险。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风险研判组

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对已发现舆情立刻召集相关人员组织研判,核实基本情况,提出回复意见。

责任领导:张慧霞

责任单位:防范风险领导小组

(二)舆情应对组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向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网信办报告并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工作,积极做好舆情应对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马宁  

责任单位:宣传工作专班

(三)调查核实组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属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单位、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属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张慧霞

责任单位:督查办、事发单位、法规科

(四)总结评估组

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责任领导:马宁  

责任单位:宣传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组

局办公室主任和各单位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是舆情处置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车辆、工作餐等各类工作保障,确保舆情需要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责任领导:李俊铭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六)责任追究组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单位科室,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尚鹏宇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机关纪委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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