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编制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的 请 示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2475


汴国土文〔201934                  签发人:薛兆武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编制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的

请  示

 

开封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依法供应土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41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

 

  件: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

 

 

                                                             2019326

 

   

(联系人:李军强   联系电话:23991067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93 26日印发

附件:

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的工业强市战略规划,坚持“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大力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立足于服务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保障民生需求三大任务,依据我市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的调查情况,制定  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积极顺应国家土地新政策,立足关注民生,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用地供应,促进人们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善;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稳定土地供应总量,坚持绿色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等用地需求;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适度安排商业服务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用地,推动全市土地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三)节地提效。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统筹好城市存量空间盘活和增量空间做优,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转变空间开发方式,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

(四)收放并举。增加满足居民住房合理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障经济发展建设用地、创新产业项目用地、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减少落后产业、过剩产能、污染企业的用地供应,维护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三、各项主要指标

2019 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约18660亩。其中:商服用地约875亩;工矿仓储用地约1488亩;商住、住宅用地约11982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125亩;交通运输用地约2117亩;水域及水利建设用地约994亩;特殊用地约19亩。

四、空间布局安排、指标分配及用地安排

    根据《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的要求,2019 年土地利用供应计划指标中,安排开封新区用地约9626亩,占51.59%;城市其他各区建设用地9034亩,占48.41%

    本计划只对我市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顺河区以及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包括各县及祥符区,各县及祥符区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由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具体制定。

    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家、省、市确定的本市临时、重大项目和急需建设项目,可根据国家规定和市政府要求,按季度追加土地供应指标,再对外另行公布。

 

附件:

开封市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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