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李翠玲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拟对该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金成
拟登记继承人:李翠玲
不动产权证号:3149317
不动产坐落位置:开封市顺河区东苑小区2号楼4单元3层6号
不动产(土地面积/房屋面积):12.85平方米/77.1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策法规科(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七楼7037室)
联系方式:0371-22217923
公示单位: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23日